河南同一司法鉴定中心
法医临床鉴定包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本中心开展临床鉴定项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对损伤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
人体残疾等级鉴定: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 类损伤(疾病)后遗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对后遗症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
赔偿相关鉴定: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法医临床学的一般原则,对人体损伤、残疾有关的赔偿事项进行鉴定。包括医疗终结时间鉴定,人身损害休息(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定残后护理依赖鉴定,后续诊疗项目的鉴定。
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采用法医临床学及其相关自然科学学科的理论与技术,对人体损伤(疾病)所涉及的除上述以外其他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时间推断、成伤机制分析与致伤物推断、影像资料的同一性认定,以及各种致伤因素造成的人身损害与疾病之间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的鉴定等。
总 机:
0371-66902289
文书痕迹室:
0371-61288874
法 医 室:
0371-67121520
声像资料室:
0371-67121573